1994年8月,台州撤地设市,台州地区财政税务局(台州地区财税局)改称台州市财政税务局(台州市财税局),建立了独立的市一级财政。1994年9月,税务机构分设,成立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国家税务局、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合署办公。1997年9月,台州市国家税务局从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独立出来,实行垂直管理。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合署办公。2001年12月,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台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发〔2001〕43号),设置台州市财政局。不再保留台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其职能并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是主管财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分。设置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是主管全市地方税收工作的省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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