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6-08 09:44:06 点击:
近日,省厅统一布置开展市县产业发展类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具体评价对象为2015-2017年度市县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本级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两类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并选取了椒江区、黄岩区和温岭市3个县(市、区)财政局具体落实当地的产业发展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我市将根据产业发展类财政专项资金特性,按照“3E”原则,从“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三个维度设计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通过案卷研究、询问查证、抽查财务资料、组织座谈及面访、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收集评价证据,梳理总结市县产业类专项资金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和改进政策的建议,并按照评价标准对评价指标评议赋分,最终形成评价结论,按时保质完成产业发展类财政专项资金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