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12366问答
12366热点问题解答(2016年12月)
时间:2016-12-16 09:37:40  来源:  点击:

                             

                            城镇土地使用税常见问题

 

1. 土地使用税的申报基本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登录网税系统,点击纳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分为三个步骤:先是宗地总体信息维护,再进行应税信息维护,最后进行申报,系统根据应税信息情况智能化生成应纳税额,纳税人确认后完成申报。

 

2. “纳税义务有效期起”填写错误如何修改?

答:只有在未申报的情况下,作废整条土地税源信息,从头开始重新采集、维护一次。如果已经申报了,则无法进行修改,因此务必检查核对相关信息。无法作废的情况下,可通过变更应税信息进行维护,分两种情况:1、如果纳税义务有效期选择早了,可联系当地税务部门对不需申报的所属期进行应税信息修改。2、如果纳税义务有效期选择迟了,可将变更有效期起往前修改,变更有效期起设定为需补申报属期的上个月底。

 

3. 单位符合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政策的,增加减免信息如何操作?

答:维护土地应税明细下方减免税信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减免性质名称,备案类减免在下拉框中自行选择,核准类减免请纳税人向主管地税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后再回到该界面,在下栏框中选择。

 

4. 已经不存在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为何不能删除相对应的土地税源登记信息?

答:已申报过的土地税源信息不能删除。

 

5. 土地使用权转出(纳税义务终止)时如何操作?

答:点击“土地使用税税源信用采集表”,出现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根据已登记宗地信息中的对应宗地,点击“注销宗地”,出现“宗地总体信息维护”界面,正确填写“土地出转让时间”,点击“保存”,即提示“终止成功”。

 

6. 单位符合土地使用税减半优惠政策的,选择对应减免税性质名称以后,输入土地面积,系统无法自动减半计算税额,需要手工将土地面积减半输入如何处理?

答:减免税信息中月减免税金额=减免土地面积*单位税额/12

 

7. 如果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如何填写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答:如为出让,则“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为土地出让金金额。

 

 

 

责任编辑:余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