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台州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市财政局已将核定的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指标和“三公”经费控制数下达各预算部门。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部门预算公开
(一)公开主体与范围
按照“谁编报,谁公开”的原则,各部门是部门预算公开主体,负责本部门预算的公开。除依法确定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各部门应当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应分别随同部门预算一并公开。
(二)公开内容
各部门预算公开内容由文字说明和表格组成:
1.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主要由部门概况、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等组成(参考格式详见附件1)。说明样式框架内容不可缺失。
几点提醒事项:一是“主要职能”建议按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口径或市人代会上会口径;二是“名词解释”的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部门公开内容选择使用;三是“名词解释”中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四是“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中的“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机关及参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
2.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报表
共8张表,包括2018年市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表0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0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0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0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05)、收入预算总表(表06)、支出预算总表(表07)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表08)(参考格式详见附件2)。上述8张表须全部公开,不可缺表。
表格可由台州市部门预算编制软件—报表系统生成并导出。几点提醒事项:一是市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表0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02)需分别与表01附表、表02附表(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附表)合并后公开;二是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三是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到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四是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公开到分单位;五是没有数据的表格(如:2018年市级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要求零报告(即空表公布),并在表下注明“XX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3.部门“三公”经费公开
部门“三公”经费公开预算数为部门当年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并附相关分项情况说明。有增减变化的,必须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三)公开时间
根据《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要求,市级预算公开部门应于2018年2月17日前向社会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
(四)公开方式
1.公开渠道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需通过预算公开部门各自门户网站及中国台州信息公开专栏一并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没有门户网站的,应当采取措施在公开媒体公开预算,并积极推动门户网站建设。
2.公开操作
各预算公开部门应根据有关要求,进入“台州市部门预算应用平台”,下载预算公开表格电子版本,查询财政收支数据,填报好预算公开的文字和数据材料。经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月9日前,将公开信息的电子稿(必须为PDF格式稿)及纸质稿上报市财政局归口处室。汇总后,由市财政局预算局提供技术服务,集中时间在中国台州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统一发布。
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公开
2018年市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将由市财政局在台州政务服务网上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6〕56号)要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归口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各部门应当及时、主动公开分配政策、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以及执行过程、执行结果等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信息(涉密信息除外)。
市级各部门应当在归口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相关文件(涉密信息除外)印发后20日内公开相关信息。
三、其他事项
1.本次部门预算公开的模板,即附件1、2将发布在台州市部门预算应用平台,由各预算公开部门自行下载。
2.各预算公开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抓紧部署,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公开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公开预算信息。
如有疑问,可与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联系。
附件1: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样式_20180131111548.docx
附件2:2018部门预算公开样式_20180131111553.xls
附件3: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部门名单_20180131111601.xls
台州市财政局
2018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曹家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