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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
时间:2018-04-02 17:02:28  来源:台州市财政局  点击:

  

   ●“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 25 万人

   ●到 2020 年城乡居民收入比 2010 年翻一番,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48500 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 2:1 以内

   ●实施技能人才等七大群体激励计划

  《台州市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日前出台。《行动计划》通过分群体精准施策,不断激发全体劳动者活力,使人民群众在在建设独具魅力的“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作为主要责任单位,将围绕重点任务,对重点群体进行精准激励。

量身定做。《行动计划》针对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以及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七大群体,通过“量身定做”,制定激励计划,在充分发挥他们带动能力和引领能力基础上,实现全体居民收入增长。如为了激励科研人员,将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和奖励机制,职务科研成果重要贡献人员的转化收益比例不得低于70%。落实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专项奖励基金,补偿优秀科研人员的智力投入。

精准施策。突破增收瓶颈,充分考虑群体间的巨大差异,“对症下药”。如为了激励技能人才,《行动计划》将提高技能人才在各类受奖励人才中的比例,对重点领域紧缺的技术工人在城市落户、购租住房、子女上学方面予以支持。为了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海岛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至 2020 年力争建成 200 个“民宿型”农家乐,培育创建 800 个乡村旅游 A 级景区村庄,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加大涉农扶持力度,通过“以奖代补”和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农业项目建设。 

多措并举。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深入推进 PPP“两个常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建立民间资本管理企业,实现项目对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和“僵尸企业”处置。继续清除创业壁垒,加大对小微创业者的创业创新扶持力度,对创业失败的失业登记人员及时提供各种就业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大学生创业引导基金,引导国有、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支持自由职业者的智力创造和高端服务,使其能够获得与智力付出相匹配的合理回报。 

     守住底线。政府公共政策要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但政策兜底并不是简单的养起来。《行动计划》鼓励、引导具备就业能力的困难人员积极就业,在产业、就业、搬迁、金融、人才和旅游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增强其就业动力。完善低收入农户帮扶政策,确保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增长 10%以上、到 2020 年超过 15000 元。深化结对帮扶,探索推进资产受益扶贫,提高低收入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实施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积极发展家政服务、精品畜牧、绿色特色产业。多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到 2019 年底全面消除集体经济年收入不足10 万元薄弱村。(邰财轩)

 

 

责任编辑:曹家楣】